發布時間:2023-03-17 09:42:38
■河南經濟報 張百強
日前,《廣東省市場監管條例》獲通過,其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實名登記備案后從事經營,并于10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子商務平臺和網絡經營者的監管,實行網絡經營者身份標識制度。
網店實名制后,會對凈化網購環境起到積極作用,能夠有效遏制網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達到維護消費者權益的目的。同時,信息的公開讓網店店主更加“真實”,網絡交易也不再“虛擬”。買賣雙方“面對面”的交易,有利于維護交易安全,杜絕誠信缺失行為,建立電商公信力。
網店實名制的意義不可謂不大,但在筆者看來,這也只是走出了強化網店監管的第一步。
首先,網店實名制要求個人開網店要登記實名,具備條件的要辦理工商登記注冊;而已經有營業執照的經營主體則要將營業執照電子版公開。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都知道,開店辦廠都需要辦營業執照,在工商部門備案了、獲得許可了才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與網店實名制相比,兩者是很相似的,均為取得合法經營權。而在獲得此種權利后,如何經營便是另一回事兒了。
其次,“偽實名”攪亂了網絡交易平臺。所謂“偽實名”,便是實際經營者與注冊登記人不相符的網店,這是當下普遍存在的一種行為。從重慶工商部門查處的重慶宇佳盛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倒賣網店一案中便可看出,網店交易已經形成一條巨大的產業鏈,上游注冊網店,下游從事售假行為,用“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形式來欺騙消費者。“偽實名”給工商部門核實經營者身份帶來了巨大挑戰,也讓消費者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因此,真正做到網店實名制、凈化網購環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筆者認為,強化網店監管,走好第一步很重要,杜絕“偽實名”很關鍵。在此基礎上,還要加強線上線下監管力度:線上管店,加大對網店信息數據的搜集、分析,加強對網店經營者及商品信息的監管,建立對網店經營者銷售商品的抽檢制度并開展抽檢活動,從根源上營造誠信經營的理念。線下管人,加大對查處的具有違法行為店主的處罰力度,以較高的違法成本杜絕其再次違法的可能性。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要讓消費者一報就靈,如此不僅能夠維護消費者權益,還能培養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從而營造良好的網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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